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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患者如何规划以后的生活?

日期:2023-4-8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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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这样的问题,我想你可能还不知道,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养老,我们国家早就给患者想好了。

大家都知道,精神分裂症是重症精神病。得了这个病将终身丧失劳动能力。可能你会想,家里有个分裂症亲人可就完蛋了,父母活着能动行,死了谁来照顾他一生?不要怕,有很多国家政策都能帮到你,只是你还不知道。

做为家属首先要去当地残联申请残疾鉴定。(级别二级、三级精神残疾)。在鉴定的同时患者也就获得国家残联备案了。患者也能享受到国家给精神残疾人如下待遇:

1、从经济来源上,患者无论鉴定的是二级还是三级精神残疾,都能享受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这个钱去当地残联申领。

2、从治病方面,如果患者病情复发住院,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包括吃饭、生活用品),医疗保险全额报销。所以家属必须要给患者交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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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有一些精神疾病患者是有退休工资的(病退或者到年限退休),这一类患者往往在缓解期在家生活, 发病后在专业的精神专科医院。或者真的严重到长时间处于发病期,无法正常生活,家属会选择医养结合的精神卫生康复机构住院治疗,各地政府也有相应的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患者也会有民政部门的补助。

另外一部分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的患者,往往还会拖累家庭原本的经济来源,确实难以支撑长时间住院治疗。我接触的这一类患者有的因病办理精神残疾证,然后依照政策,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和国家重性精神病补助及家属护理费补助等等相关政策。成功办理低保的患者,住院期间医保报销后,低保还会二次报销,这样患者自付部分已经非常少了。比如一名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在院期间可能花费7000元,其中医保报销4000~5000元,低保在剩余自费中又进行二次报销1500~2000元,这样患者自费的部分可能只有200~300元。而患者本还有低保和其它生活补助,那么患者在发病时需要住院治疗的医药费基本上也就够了,并不会给家庭带来更严重的负担。

当然,也有一部分患者的病情特别严重,无法适应正常的生活,而且家人也没有能力完成监护责任,没有经济力量给患者提供治疗机会。这样的患者,家属也有选择求助政府,放弃监护权,将监护权移交政府,由民政下属的精神专科医院提供基本的治疗和看护。当然,这样放弃患者的监护权,也就无法接患者出院了,除非再次恢复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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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养老问题,确实是家属尤其是作为患者父母头疼的事情,因为患者病情复发时会好赖不分,年龄大了大多年轻人连跟父母住一起都不愿意,更何况接受一个精神病人?

指望兄弟姊妹一直照顾吗?根本不现实。所以这个问题因现实情况而定。

如果病人情况不很严重,不闹事生活能够自理,父母最好提前给孩子买好养老保险,保证病人老年之后有收入能够生活得下去。

情况严重的,一定不要忘了每年买社保,以保证每次住院能够有一定的报销比例。家庭困难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到了低保,住院医疗费用是全额报销的。

没有人愿意照顾的精神病人,父母可以在年迈时放弃监护权,把孩子托付给民政部门,这样民政部门就会把病人安置在封闭性质的精神病院。由政府部门统一出资管理病人的用药和衣食住行,这样虽然他们出不去精神病院,但至少保证了衣食住行,如果有亲人愿意探视,可以给他们送一些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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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精神分裂症残疾人有什么补贴?低保申请要什么条件?有文件吗?去社区申请,说要二级以上的残疾证才能申请低保?三四级什么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