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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私有制无法消灭,会产生哪些变异性?

日期:2023-4-8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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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制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已经是根深缔固,人类就象在私有制的大海中一样,为私有了争权夺利,为私有而战争,相互掠夺;为私有而竞争。最后的结局是强者胜弱者败,强胜者为了巩固和维护自身利益,希望得到永恒。于是就形成了压迫剝削弱者的统治阶级。使弱者生活和争扎在永水火热中。由于矛盾的不断激化,在历史上暴发了一次又一次贫民起义,想推翻压在头上的统治者、剝削者。但总是以失败而告终,或者是换汤不换药。这个反复的历史直到十九世纪中页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才敲响了剝削阶级及私有制的丧钟。为劳苦大众指明了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社会,彻底消灭剝削制度的光明大道。

伟大的列宁同志和毛泽东主席等革命领袖和共产党人,先后带领着无产阶级及劳苦大众进行了非常成动的光辉实践。

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实践证明,剝削阶级的私有制是可以摧毁的,剝削制度也是可以消灭的。

但是,由于私有制的根深缔固,人意识形态也是复杂的,虽然基本上消灭了剝削阶级,也消灭了私有化制度,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公有化制度。却两种思想两条道路的较量从来没有停止过。

根据马克思主义道理,剝削阶级以及产生剝削阶级的私有制一定是要被消灭的,由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所代替,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必然的客观规律。这个道理,现在无论多少人,特別是坚持剝削阶级思想的人,是不大接受或者说是表示怀疑的。正如我有一段时间也怀疑过,现在不大怀疑,相信将来更不会怀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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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不能公有,权利不能私用。基本原则。财产公用,谁都不负责,都利用权利占有。权利私有,就独断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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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制产生剥削,有剥削与被剥削存在。剥削者成为富人,并逐渐导致贫富悬殊,且拉距逐渐扩大。这样,必然产生民怨。民怨累积到极点,物极必反,哪里有压迫有剥削,哪里就有反抗。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社会主义制度不允许私有制存在。毛泽东时代逐渐消灭私有制。说明私有制完全可以消灭。

那么,消灭私有制就是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用政策消灭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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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制无法消灭”,这个结论错了。私有制是完全可以消灭的。

有一点先要摆明,私有不能等同于私有制。再就是,不造成贫富分化的个人所有,这不叫私有制。

极度私有化的资本(资本既包括财力、物力,也包括人力)是罪恶之源。它,不单该消灭而且能消灭。世界上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就是活生生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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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私有制是不可能的,因为人性天生自私,消灭私有制等于违背了人的本性,所以政府才会出台保护私有财产的政策。

六几年吃大锅饭,就是消灭私有制的尝试,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很骨感。人们没有劳动积极性,粮食严重欠收,甚至发了大饥荒,消灭私有制的尝试失败了。

私有制不能消灭,主要是由人们的思想决定的,有人对人类作了个总结:大公无私是圣人,圣人有多少,极个别吧?公私兼顾是常人,大多数人,人数众多。损公肥私是罪人,也是少数人。只有大家都成圣人了,私有制才会消灭。谁有能力把所有人都培育圣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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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制~是权利的失控化,权就是法,法是做泥人~可随便捻。一手蔽天,是私有权利的总纲要。。私有制就是权利是天堂,百姓在地狱[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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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制不是无法消灭,而是不能消灭;它不会产生变异性,而是公有制的有力补充。

国家的政策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里所说的“多种经济制度”,就包括私有制经济,它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条件下存在,是国家所提倡的,于国于民都有利。于国可以增加税收,于民可改善民生。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阶段,不可以没有私有制经济。历史上曾有过“割资本主义尾巴”思潮,旨在消灭私有制。农民在自家院子里的果树上收获几斤水果,拿到集市上卖,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这是对私有制经济的摧残,也是对基本经济制度的极大破坏,影响极坏。

在当前形势下,国家岀政策扶植小微企业(包括私有企业),请不要提消灭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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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私有制!这提法已被历史老人搧了一记响亮的耳光!凡是私有财产被强权公有的国家都已烟消云散!凡是私人土地被强权公有的行为都以失败告终!

一切公有!落实到个人啥都没有!那还有劳动的积极性?

公有制,私有制,应根据国情,民情,允许同时存在!私有制的财产,企业只要合法,都应受法律的保护!

合法的富不要仇!清廉的官不要恨!依法治国才是人间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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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自私的,为了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人去哪找!文化大革命就啥都变成公有的了,结果人人工作都不积极,糊弄事儿,混日子,结婚生产力底下。日子越活越穷!

所以只有为了自己人才会努力,才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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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都不存在纯粹意义上的公有制。

所谓的公有是权力控制下的公有。当社会公共财富被少数权力阶层所控制时,公有不过就是一种名义上的公有。少数权力所有者可以借助于公有制,对社会公共财富按照他们的意志进行支配,最终将社会公共财富化为私有。而这种支配并非是以社会成员劳动付出的大小和其价值量来体现的。所以,这样的公有制其实质上是权力控制下的公有制,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这就是为什么同是在公有制下的社会成员,会有人富、有人穷的现象存在。只是这种贫富悬殊较之私有制相对小一些,不至于两极分化到产生贫富之间的严重对抗而已。而实际上在私有制的社会,也在进行权力控制,这种控制主要是通过调节社会矛盾,增加对贫困阶层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借以减少社会对抗,达成社会相对处于一种稳定状态。

关于公有制和私有制的问题,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不想也无须我在此过多论及,各自体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