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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房女方没有掏钱,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你...

日期:2023-4-8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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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难题。现在房产太贵,总是在你的财产里占比太高了,所以非常难处理。

说说我的故事。

我在2006年谈了一个女朋友,谈了10个月左右的时候,动了结婚的念头。于是选房子买房子,当年选了广州珠江新城核心区一套370万的房子,一次性付款,买完身上没多少钱了。之所以选择全款,是因为虽然有存款,但那时的月工资却不高,觉得贷款压力重。

然后楼主的问题来了,女方有一天坐在车里问,你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和我结婚买的房子,为什么不写我的名字?

当时我和这女孩收入都不高。房款是之前几年做了个生意赚的,生意已经关张了。我当时想法就是,分房子就是给女方以后离婚多了一个十分现实的理由。生活中磨难很多,什么夫妻都保证不了一辈子没有几次重大的离婚念头,觉得过不下去了。如今写一半房子过去,价值两百万,对方年收入才五六万,这不是勾着别人离婚吗?想想有一天她想离婚了,然后想想离婚就能总有一笔真正的自己可以支配的高额收入,是不是更容易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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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网友投稿的真实案例。男方全款买的房子,女方以怀孕生孩子作为筹码,要求加名字!合不合理,大家品评吧

房子不是家,但有房才有家。

据实改编,第一人称房产故事。

我和我老婆结婚3年了,从大学毕业进了单位,我们就在一起,我从没发现她是个这样的女人。

结婚的房子是我爸妈全款买的,装修、家具、家电,她家没出一分钱,五万一千八的彩礼也没有带回来。虽然我爸妈很气愤,但我还是一直为她说话。

刚结婚那2年,每次我妈催她生孩子,她都说,这么早要孩子干什么,工作还没步入正轨呢!

最近这一年,我妈催的更紧了,连她妈妈都开始催了,结婚3年没孩子,在她们农村,压力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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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的房子,女方没有付钱,但提出要加名字,这是不合理的,这不是明摆着心术不正吗?

女方为什么要产生这样的想法呢?

一方面就是没有付出真心和真情,从一开始就做好了将来要分手的准备,揣着这样的心事结婚,会有好结果吗?婚姻还没有开始,就开始防备着,这样的婚结了有什么意思呢?有幸福可言吗?

另一方面,女方有占便宜的心理,准备着将来离婚了,能够分得男方的房产,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虽然现实之中做不到,结婚的时候,男方要买房,还要拿彩礼,可是女方也不能太过分了,还想把男方家买的房子也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样做不可思议。

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婚姻不是买卖,更不是以占便宜为目的,这样的婚姻不会走得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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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女方为了保障自己婚后的权益,要求男方结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否则就不嫁给男方,那么男方婚前买房加上女友的名字,离婚时,该房子如何定性呢?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就由《我顾问》来和大家谈谈这一问题吧。

一方房产证增加名字,分为如下情况:

1、婚前加名

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且无贷情况,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等不菲的税费。加名行为就是赠与行为,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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