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真好作文600字
书,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会厌倦书,一读书,就会变得头昏眼花,书中那凌乱难辨的人物关系,复杂繁琐的故事情节,都是人厌烦。而我却恰恰相反,在一个幽深人静的小树林,沏上一杯浓浓的绿茶,品着茶香,感悟书蕴,那是一种多么美的境界啊。
我从小就喜欢听故事。从一二岁就听妈妈给我讲的《格林童话》。哪复杂有趣的故事情节伴着甜美的声音,穿过我的心灵,使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舒服。随着情节的变化,我一会兴奋的跳起来,一会悲伤的跟着主人公哭泣,一会又替他们想办法。有时我都恨不得钻进这个梦幻奇妙的世界,与他们一起探索与冒险。是听故事让我慢慢地喜欢上看书。
当我开始学认字的时候,妈妈就教我读小时候听过的故事。他一个字一个字的教我,我不但字认识啦,而且故事也都能背下来了。记得第一次读书的时候,我用胖乎乎的小手抚摸着书本,还能闻到一股书香。开始我指着书读,每个字都记在我的脑海里。读完一个小故事,我不但很有成就感,而且还对这个故事,有了更深一歩的了解。比如,《狼来了》这个故事。我开始只知道他讲了一个小男孩去山上放羊。在第二次读它的时候我就能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给讲清楚。当第三次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就可以体会到它告诉我们:不要说谎,一但你说了过多的谎别人就会对你失去了信任再也不会相信你说的话。
低年级的时候,我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马小跳这个天真活泼,富有一颗爱心和童心他男孩。或许很多人看并不是马小跳有多好,而真正的是马小跳帮自己找回了童年,得到了失去的童真。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开甲壳虫车的女校长》扞卫童年的那段:来的女校长在校门处烫上了镀金大字“扞卫童年”,校长让同学们上课时爱怎么坐就怎么坐,回答问题怎么答都可以,还组织了去动物园、植物园课堂,去郊外野炊。几周后,同学们学习也好了,兴趣也高了,教学质量抓上去了。
再看看我们,整天呆在教室里,不是背课文就是写字。下课都玩不成,有人说“玩是孩子的天性”,我们也是孩子,有时音乐美术课,都被语文和数学占了,那这一节语文或数学课,我们肯定就上的无精打采。连一点快乐都没有,怎么做个真正的孩子。
到了高年级,我更喜欢读小说,看小说,仿佛身临其镜,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冒险,探索未知的秘密。只要一拿起书,就会让我沉醉其中,不愿再放下,甚至废寝放食。
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书是冬日里的阳光,带给我春的温暖;书是沙漠里的绿洲,给予我新的希望。就这样,书陪伴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我在书香中渐渐成长。读书,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