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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某单位工作二十四年且还有四年退休,辞退大约约...

日期:2023-4-8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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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犹豫,选择继续上班。因为四年120万的直接工资收入,足以弥补自己的心累;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家长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孩子的好习惯,以及解决孩子的思想问题,让孩子具备胜不骄、败不馁的品质。你完全可以做到既工作又教育好娃。

30万年薪的管理岗工作,虽然有点累,但值得继续坚守四年。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可知,20个月的解约金,可以拿到40万。由此可见,你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是2万。而你继续工作,每年可以拿到15薪,也就是说年工资收入是30万,而且是管理岗位。这样的工作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啊!幸福都是在别人的眼里,这句话用在你身上,再也恰当不过了。

另外,继续上班,公司还可以交社保,根据公司缴纳12%的比例,每年为你缴纳2.88万,这又提高你四年后的退休金。

更重要的是,继续工作四年,也是为自己的事业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同时,按照正常逻辑,四年后,也应该是你的娃上大学的时间,现在你与娃来个共同约定,四年后与娃一起放飞梦想,娃进入心仪的大学,你光荣退休,全程照顾娃上大学。

世上没有一项工作不辛苦,所有现在的不辛苦都是之前的苦换来的。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经。管理岗位,在外行人看来,手中有权力,员工会巴结;行事动动嘴,处处皆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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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4年退休,公司愿意补偿20个月解约金,是继续上班,还是拿补偿,要弄清楚几个问题才好权衡?

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按劳动法规定,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职时候工资及其他收入多少,公司愿意补偿的20个月赔偿金是多少,继续上班4年,能领取的工资总额和赔偿金二者相比较,在进行决定。

3、继续上班很累,根据你现在身体状态决定,是否能适应现在工作。

4、家中还有一个初中的娃,目前如果就读公立学校,不进行校外补课,一年费用也不是很高,你还有4年退休,你小孩上大一,你就正式退休了,大学学费还是只有退休工资支付,所以不用考虑小孩读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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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钱走人。

首先,上班四年,也就是48个月工资,现在不上班就给你20月工资。相当于不上班拿了一半工资,为何不干。

其次,孩子成长需要陪伴,尤其是青春期。错过了,两人就会越走越远。任何成功,都不如培养好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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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看的重,解约后好找工作立即解约!

不好找工作还爱钱,就老实继续干!

不差钱的立即解约,拿补尝的钱交保险回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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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4年退休,公司愿补偿20个月的解约金,是继续上班还是拿补偿?这除了计算经济账以外,还要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的确你这两个条件都是非常不错的,在拿不定主意的情况下,还是跟随自己的内心走吧。

如果单从经济账的角度来分析,现在离开公司虽然补偿可以达到40来万,这个绝对的数字也是非常具有诱惑力的,而且心情舒畅,还可以照顾家中读初中的孩子,唯一的损失是自己还要继续缴纳五险,减少住房公积金待遇,这样4年过后,估计40万元也就基本上没有了;如果不继续缴纳社保,自己的缴费年限就要少4年,今后的养老金每月至少要减少500元左右,这个影响是一辈子,对每年调整养老金的挂钩调整部分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所以这个时候解约拿40万的经济补偿金肯定是不划算的。

如果继续上班每年收入15万左右,4年仅工资收入一项就要多20万元,住房公积金损失约10万元左右,按照这样的操作办法来估计,你应该是国有企业的职工,除了公司要正常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以外,有的还有企业年金,企业年金的比例占工资收入的12%,这个损失也是比较大的。到了4年后办理退休,由于多了4年的缴费年限,养老金至少每月要多500元以上,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拿40万的经济补偿也是非常不划算的。

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分析,这样的操作也是不合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赔偿的。但由于你这种操作方式,是采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就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至于心情愉快,需要照顾陪读刚度初中的孩子等问题,都不是大问题。回家以后做专职的保姆,每天照顾孩子,心情就不一定会愉快。在职场工作了一辈子的人,突然要放下习惯了几十年的作息时间,回到家中去当全职保姆,你个人就得心情会愉快,但是估计坚持不了几天你自己就会后悔。单位工作虽然忙,虽然累,或是和同事之间有这样那样的矛盾,这其实也是生活的一部分,也是苦中有乐。回家后的生活并不完全像自己想象的那样美好,那样愉快,这是很多退休人员共同的真实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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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20个月是多少[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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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能有这样的好单位不多。一年15薪的用人单位, 还差四年退休,能够给解除劳动合同,给20个月解约金——40多万。

说实话,虽然说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高经济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所以,用人单位还是非常不错的。

收益角度。

可实际上,从收益角度讲,解约并不划算,继续工作更划算。

20个月解约金40万多元,平均每月工资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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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钱走人啊,公司是良心企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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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还有4年退休,公司愿意补偿20个月的解约金是继续上班呢?还是拿补偿呢?如果可以选择的话,那么其实20个月对于你来说也就是不到两年的时间,但是你还有4年退休,也就是说剩下的两年你是没有任何的经济收入。从这个角度来看,似乎继续上班显得更加的合理一些,因为毕竟你如果说不上班,收入至少要减少一半左右。

但是我们不从收入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而是从个人的实际情况考虑来看待这个问题,比如说最后这4年你家里面的事情也比较多,要陪读孩子等等之类的,那么需要付出一个更大的精力,当然我个人建议拿这个补偿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毕竟你还有4年退休,那么剩下的这4年时间,你完全是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缴纳社保,这样的话是不会影响到自己今后养老金的待遇,只不过在整体收入上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仅此而已。

所以我个人建议你这个问题还是要权衡利弊,当然如果单纯的从社保角度来看的话,其实在企业单位上班会更好一些,因为毕竟你毕竟你可以拥有一个正常的稳定收入,同时还可以工作单位来缴纳社保,对于自己的经济压力是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当然如果说你能够拿到40多万的补偿,这是一个非常高的水平了,其实选择补偿离开工作单位也是可以的,毕竟如果说你在工作当中压力比较大,等同于是让自己给自己提前退休的,只不过收入减少了一半,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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