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政策对再生资源公司有定税吗?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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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定税”在税务上有接近含义的规定,即核定征收的方式,但这不并是专门针对再生资源公司的,除外金融行业等几个特殊行业外,均可以核定征收。
对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来说,现阶段的税收政策环境是不友好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很难获得合法合规的发票,导致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都缺乏有效的扣税凭证,税负偏高。
在现有的税收政策环境下,回收再生资源的企业最好不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有利于降低税负。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很难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导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很少,无法准确核算成本费用。
再生资源,根据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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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政策,各个地方都有政策的,建议拨打当地的12366咨询,或者直接找税务局的专管员咨询,这样能得到最切实可行的答案。
同一个政策,判断企业情况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得看当地税务局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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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原料来源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从众多的消费者、流动商贩、个体户手中购买再生资源,这种回收方式约占国内回收的85%,这些回收者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回收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二是从产废企业购买再生资源,但产废企业销售再生资源时往往不按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回收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因此,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向下游加工企业销售再生资源时,只能按照销售额全额缴纳13%的增值税,加上地方附加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总税负高达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7号 2008-12-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税收公平和税制规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现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