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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爸爸死在奶奶前面,现无法继承全部遗产,怎么办?

日期:2023-4-8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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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只能告诉题主:认了——叔叔姑姑来分,完全“合法”

法律明确支持“转继承”——所以,题主的叔叔姑姑必定能分得;但是提醒题主注意“代位继承”,尽可能减少损失。

叔姑分房的合法性

题主面临的情况,就是前段时间网上流行的“独生子女不能完全继承父母房产”说法的一个真实写照:按照现有继承相关法律规定,题主遇到的问题,无解。

  • 题主父亲先于奶奶过世,那么题主父亲过世之后,奶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了题主父亲房产的部分继承权。
  • 题主奶奶过世之后,这个继承权,又由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题主的叔叔、姑姑。不要忘记——题主的父亲也在其中

整个过程,特别“合法”——涉及到的继承人,全部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能说他不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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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好的办法,如果你不能跟你叔叔姑姑达成协议,这房子就不能过户。

你的情况跟我家一模一样。只不过我是你这个问题中的妈妈,我的丈夫去世了,我俩膝下有个儿子,可是他的父母亲都还活着。现在孩子的爷爷奶奶住在我们家,我提出要把房子过户给他们的孙子,这两人就是不同意,他们放话只能等他们死后再说。我的身体非常不好,癌症晚期了,没办法,我只好去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将来我死了这房子属于我的份额全部由我儿子继承。

按理来说,孩子的爷爷奶奶如果心疼这孩子,必会在他们的有生之年把这事给办了,不能给孩子留下罗乱,可是这爷爷奶奶油盐不进,说什么也白扯。其实两位老人还有一子一女,他俩也有退休金。我甚至同意给他们公证只要他们活着,可以在这房子里颐养天年,那人家也不同意。

可能他们是怕我儿子把房子卖了没地方住吧?可是我们家这是唯一的房产,轻易不可能卖的。说穿了,他们就是自私,他们只要确保自己活着的时候有地方住有人照顾,别的根本就不替你考虑,他们觉得他们掌控着这房子,我儿子就得给他们养老。所以我每每看到电视里面的隔辈亲,我都觉得是无稽之谈,当然隔辈亲是有的,只是我家没摊上而已。本来我都希望老人无病无灾,长命百岁的。但自从出了这事,我觉得他们还是赶紧死了好,死了好把房子给我儿子倒出来,孩子大了,该结婚了。可能我的这个想法有点恶毒,事实上就是,快死的人是我,人家活得好好的。

我只能告诫我儿子,这套房子是父母亲唯一留给他的东西,希望他要守住,要寸土不让。但是,最终实在不行就交给法律判决吧,做好最坏打算,把法律上认为属于他们的那一部分分割出去,只是这事情如果演变到这一步,真的是非常令人痛心的,孩子割掉的不只是房子,还有亲情,孩子不光失去了父亲,还有叔叔姑姑。但是我认为,除此之外,真的是没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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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健全,应该由独生子女和妈妈代替爸爸照顾奶奶,财产由独生子女和妈妈全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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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说你确实需要补给他们一部分,不过这个份额可能非常少。

因为你说都没有遗嘱,那么就是法定继承,现在根据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则,我们来做一下数学题。

首先你父亲去世,留下的这套房子,如果是婚后财产,那么有一半要分给你妈,能用于继承的只有另一半份额,即1/2套房子。

(如果这套房子是婚前财产的话,那么就是整套房子都可以用于继承。剩下的算法下面都是一致的。)

根据民法典以及以前的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父母,配偶,子女。你的描述中似乎没有提到爷爷,可能爷爷已经在父亲之前去世。那么你父亲去世的时候,法定继承人只有你,你妈妈和你奶奶,仨人平分你父亲那半套房子。这样也就是说留给你奶奶的只有1/2×1/3=1/6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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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上这样的叔叔、姑姑真是不幸,真是应了那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天攘攘皆为利往”。

提问者遇到的问题大致是这样的:

第一阶段:父亲先去世,当时奶奶尚在世,留下的房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是配偶(妈妈)、父母(奶奶)和子女(提问者),但当时并未对房产进行分割;

第二阶段:后来奶奶去世,奶奶从提问者父亲那里继承来的那一份自然归叔叔、姑姑继承。

第三阶段:情理上房子是父母共同财产,所以妈妈想把房子过户到提问者名下,并且自己签署了放弃所有权的协议,但叔叔姑姑不愿意放弃继承,除非把他们那一份变现补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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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还在就好办了,让她立遗嘱,放弃你爸爸的遗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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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地说,像题主这种情况,是无法继承到父亲的全部遗产的。父亲留下的这栋房子,如果要过户到题主名下,必须分给姑姑和叔叔一定的份额。有人说了,叔叔和姑姑是父亲的兄弟姊妹,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是不应该继承遗产的,也就是说,题目父亲去世,题主、题主的母亲和题主的爷爷奶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叔叔姑姑无关。但是,要知道,本题中,题主父亲先于题主奶奶去世,奶奶做为父亲的母亲,是有权继承父亲一部分遗产的,现在,姑姑和叔叔所要的,只是奶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中的一部分。

如果大家感动混乱,我们举一个例子,从头捊一下。我们姑且给题主父母亲的这栋房子作价180万。那么,这栋房子题主的父亲和母亲各拥有90万。题目父亲去世后,按照本题所给的条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题主(死者子女)、题主母亲(死者配偶)、题主奶奶(死者母亲,死者父亲本题没涉及,应该是先于题主父亲去世)。那么,题主父亲留下的这栋房产,就应该由题主、题主母亲和题主奶奶各得题主父亲拥有房产那部分的三分之一,所就是90万的三分之一,这样算下来,题主奶奶应该占有30万的份额。

那么,现在想把这房子过户到题主名下,如果题主奶奶还在世的情况下,题主要给付奶奶30万。但是,现在题主奶奶也已经去世,这30万相当于题主奶奶的遗产。由于题主奶奶的丈夫也就是题主爷爷已经去世,题主奶奶的父母自然也早已去世,继承人就只有题主奶奶的三个子女,即,题主的父亲、叔叔和姑姑。那么,这30万,就由题主父亲、叔叔、姑姑各继承10万元。而题主父亲已经去世,这10万元由题主代位继承。这样的话,叔叔和姑姑各得10万元。也就是说,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子值180万,题主应该给传叔叔和姑姑每人10万元,这样才能顺利地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当然,这180万,只是我们一个假设,根据这个比例算下来,也就是说叔叔和姑姑各得房产的18分之一,统共要分出18分之二,也就是九分之一出去。现在母亲已经放弃了所有继承和自己原本有的二分之一份额,如果姑姑和叔叔自愿放弃他们各自的18分之一,签字放弃,那题主就可以如愿以偿了。但本题叔叔和姑姑 不放弃,这样的话,那就没有办法让题主得到父母的全部房产了。

这也不用气愤,也不用不服气,虽然是题主父母的,但是题主父亲先于题目奶奶去世,奶奶自然有资格继承父亲的一部分财产。所以,只要叔叔和姑姑不放弃,那就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找钱给叔叔和姑姑。不过,叔叔和姑姑这样做,真的是不够明智的,通常一栋房产也就几十万的价格,在小城市,恐怕90万的房子就比较少见了,从侄子手中抠去几万元,真的就好过了吗?只能把亲情全部破坏掉了。最后,我们只能说,这样的叔叔和姑姑,少找,以后就不必上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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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析产,如果这个房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爸爸的房产只有这个房的一半。剩下的部分有继承权的有你,你母亲,你祖母。所以,你祖母只占这个房的六分之一。

你祖母的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你作为代位继承人,还有继承权。还能继承回来六分之一的三分之一。

你妈妈不应该放弃相关份额,他放弃的部分也会拿出来分配的。所以她最好参与分配。

如果你不想卖房,最好不过户,维持现状。你实际控制整个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