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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生活习惯不一样,生活用水标准是一样的吗,具体怎样的?

日期:2023-4-80 次浏览

水单位的积极性,在推动水泥水箱改造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北京已有部分新建、改建的项目中使用了无负压、无吸程供水方式;部分奥运场馆、宾馆饭店 和一些居民小区采用管道分质供水,这些采用先进工艺的供水方式,使市民可以饮用更卫生、更安全的 饮用水。 WHO 和世界主要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介绍 ;WHO 和世界主要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各国饮用水标准均明确控制微生物污染是极端重要的,世界各国和相关机构纷纷修改原有的或制订新的水质标准,新标准共同特点是有机污染和农药指标、消毒剂及其副产物项目增多,对人体危害指标要求趋严,科学求实调整放宽个别指标,增加有益的健康指标。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饮水安全则是影响人体健康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近年,以及流行病学数据的统计积累,人们对水中微生物的致病风险和致癌有机物、无机物对健康的危害,认识不断深化,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各国相关机构纷纷修改原有的或制订新的水质标准。 因此了解世界卫生组织(WHO )和世界主要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于我们更好地贯彻执行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探索新形势下我国城乡饮用水水质标准体系,提高饮用水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WHO 饮用水水质准则111 WHO 饮用水水质准则的发展 WHO 于1958年发布了《饮用水国际准则》,在1983-1984 年和1993-1997年,WHO 分三卷出版 了《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一版和第二版,用于取代1968前出版WHO 《饮用水国际准则》。1995年WHO 决定以滚动修订的方式来推进本准则的进展, 以此来指导各国制订饮用水标准和提高饮用水质量,1998年、1999年和2002年出版了本《准则》第二版的附录部分,内容为化学物和微生物。 2000年WHO 就制订本《准则》第三版详细的编 写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该项工作与本《准则》的前两个版本一致,WHO 总部下设的“水、卫生和健康规划”和WHO 欧洲区办事处(EURO )下设的欧洲环境和卫生中心共同承担统筹第三版编写工作 。在WHO 总部的“化学品安全规划”提供了关于部分化 学品危害的信息,“放射性物质安全规划”则对涉及放射性物质的相关章节的编写作了贡献,WHO 所有6个区域(非洲、美洲、欧洲、东地中海、东南亚、西太 平洋)办事处都参与了编写工作。 112 WHO 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三版)的简介 2004年WHO 发布了最新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三版(以下简称《准则》),它包括导言、准则安全饮 用水框架、基于健康的目标、水安全计划、监督、特殊情况下准则的应用、微生物问题、化学物问题、放射性问题、可接受性、微生物资料概览、化学物资料概览等章节,2006年WHO 又发布了《准则》增补本资料。 ? 353?2007年第14卷第5期 《准则》主要根据卫生学意义提出水质指标,依次分为微生物指标、化学物质指标、放射性指标、由于感官可能引发消费者不满的指标等指标。该版包括了水源性疾病病原体27项(细菌12项,病毒6项,原虫7项,寄生虫2项),具有健康意义的化学指标148项(尚未有建立标准值的指标55项,确定了基准值的指标93项),放射性指标3项,另有28项指标提出了感官推荐阈值[1]。 《准则》阐述了水质与人体健康的关系,强调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生产、运输、销售、卫生监测等重点环节上形成综合的科学管理制度,建立基于健康的卫生安全的饮水目标。提出了水质卫生以日常监测转换为关键点控制的综合高效管理新理念。针对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和评价制订了操作规范,确立了公共卫生管理部门、监督和质量控制、水源管理、供水机构、社区管理、管道管理以及认证机构在饮用水安全管理的作用和职责。 《准则》提出了控制微生物污染是极端重要的,必须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一旦发生微生物污染,即能在同一时间内造成大片人群发病或死亡,因此对水的消毒不能丝毫松懈。明确指出由于微生物污染对健康造成的潜在的不良后果,对它加以控制永远是头等大事,绝不能妥协。指出消毒副产物对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但较之消毒不完善对健康的风险要小得多。化学物质的毒性(对人体有益的除外)往往表现为慢性的、积累性的、有些是致癌的,只有极其严重的污染才会导致急性疾病的发作。一般水中放射性污染对健康的风险远比生活环境中放射性污染对健康的风险小得多。 《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自来水厂供应的自来水,供应饮用的瓶装水和冰块,但不包括天然矿泉水,通常矿泉水划入饮料的范围。 饮用水质量监督可定义为对饮用水供应的安全性和可接受性进行持续警觉的公共卫生评估的审查,饮用水供水单位在所有时间都应对他们供应的水的质量和安全性负责。因此应联合所有饮用水的有关单位,明确饮用水安全管理的作用和职责, WHO认为饮用水安全最佳的管理方法是预防性管理,采取综合性预防管理措施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最好措施。 113 饮用水水质准则的目标与指导思想 WHO《饮用水水质准则》的主要目标就是为各国建立本国的水质标准奠定基础,通过将水中有害成份消除或降低到最小,确保饮用水的安全。需要注意的是,该准则中水质指标较完整,但各项指导值并不是限制性标准,各国应该结合本国的环境、社会、生态和文化条件,采用风险-效益分析方法(risk -benefitapproach),实事求是地进行适当调整标准值,从而确定本国水质标准的各项指标值。 《准则》是根据现有研究资料,经过多国家、多学科、多位专家的评定和判断而建立的,制订过程严谨,具有自己的定量危险度的评价方法,代表了世界各国的病理学、健康学、水环境技术、安全评价体系的最新发展,涵盖面广泛,指标完整全面,参考意义重大。该标准值是从保护人类健康的宗旨出发的,不一定满足水生生物和生态保护的要求。 2 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211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制订与发展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由美国环境保护局(EPA)负责制定,美国最早1914年颁布了《公共卫生署饮用水水质标准》,只有两个细菌学指标,然后该标准于1925年、1942年、1946年和1962年被修订和重新发布。在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安全饮用水法》以后,美国EPA于1975年首次发布具有强制性的《饮用水一级规程》,EPA又于1979发布了除了健康相关的标准以外的非强制的《饮用水二级规程》,并于1986、1998、2004和2006年进行了修订。它的制订过程及其发展,基本上与人们对饮用水中污染物的认识和发展相一致。饮用水标准根据《安全饮用水法》和《1986年安全饮用水法修正条款》的要求,每隔三年就从最新的《重点污染目录》中选25种进行规则制定,每隔三年对以前发布的标准值进行审查,便于水质标准能及时吸收最新的科技成果。212 美国饮水水质标准有三个特点 21211 一是将标准分为国家两级饮用水规程。国家一级饮用水规程(NPDWRs或一级标准),是法定强制性的标准,它适用于公用给水系统。一级标准限制了那些有害公众健康的及已知的或在公用给水系统中出现的有害污染物浓度,从而保护饮用水水质。将污染物划分为:无机物,有机物,放射性核素及微生物。国家二级饮用水规程(NSDWRs或二级标准),为非强制性准则,用于控制水中对美容(如皮肤,牙齿变色),或对感官(如嗅,味,色度,)有影响的 ? 453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污染物浓度。美国环保局(EPA)给水系统推荐二级标准但没有规定必须遵守,然而各州可选择性采纳为强制性标准[2]。 21212 二是标准值分为两类,即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MCL)与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目标(MCLG)。MCLG的定义为:对人类的健康无已知的或可遇见到的不利影响,同时又包含一个适当的安全系数的污染物浓度。其为基于水中物质对人类全然无害而设定的理想值,不受法律约束,是非强制性公共健康目标。 MCL则指尽量可能接近MCLG的污染物浓度,是以当前水的现实情况而规定可能实现的标准,它是以MCLG值和处理费用、处理技术、许可风险等为基础而设定的。MCLG是根据饮水中污染物毒性的风险评估规定出目标最大许可值。MCL是根据风险处理规定订出最大允许值。确保略微超过MCL 限量时对公众健康不产生显著风险。MCL还确定了(TT)公共给水系统的处理技术必须遵循的强制性步骤或技术水平以确保对污染物的控制水平。21213 三是标准制订过程中充分考虑公众在环保署、各州和水系统中参与保护饮用水的机会。美国安全饮用水法给予各州在实施饮用水保护方面有足够的灵活性,以利于各州在保持公众的健康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同时,又能满足该州公民的特殊的要求。联邦政府向各州提供专用资金,各州再用此基金给饮用水系统提供贷款,用来更新他们的设备达到饮用水的标准。各州已经制定和实施评估和保护公共饮用水水源的计划。州应确保公共水系统的工作人员具有合格的证书,强调实施饮用水计划中如何发挥个人的作用。 213 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2006) 强制性的一级饮用水标准指标98项,其中有机物指标63项,无机物指标22项,微生物指标8项(放射性指标5项;具有非强制性的二级饮用水标准指标15项,主要是指水中会对容貌(如皮肤、牙齿),或对感官(如色、臭、味)产生影响的污染物。 美国标准强调微生物对人体健康的高风险,制订了各国标准不常见的8项微生物指标,包括隐孢子虫、贾第氏虫、总大肠杆菌、粪型及艾氏大肠菌、异养菌总数、军团菌和病毒等,另外美国标准把浊度列入微生物指标,反映了它对浑浊度属性认识的改变。美国标准对消毒和消毒副产物非常重视,专门设立一个独立细节进行论述,它不仅关注消毒副产物,还对消毒剂提出了最大限定或监控要求。 3 欧盟饮用水水质指令(1998) 欧共体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称为“饮用水水质指令”,1980年发布。指标参数66项,分成细菌学、毒理学、物理学、化学及感官参数。1995年欧共体对其进行了修订,于1998年底颁布实施新指令。最新指令将指标参数由66项进行了调整,总量减少至48项(瓶装或桶装饮用水为50项)。其中感官和一般化学指标15项,无机物指标15项,有机物指标7项,农药指标2项,消毒剂及其副产物2项,微生物指标2项,放射性指标2项[3]。98指令强调指标值的科学性和与WHO《饮用水水质准则》中规定的一致性。 欧盟饮水水质指令的主要特点是指标少,但严格。另外建立了一些综合性指标,如农药,农药的品种很多,且每年都会有增加。因此其使用了单一农药与农药总量两项指标。单一农药是指有机杀虫剂、有机除草剂、有机杀菌剂、有机杀线虫剂、有机杀螨剂、有机除藻剂、有机杀鼠剂、有机杀粘菌和相关产品及其代谢副产物、降解和反应产物,限值为011ug/L。农药总量是指所有能检测出和定量的单项农药的总和,限值为015μg/L。 4 澳大利亚饮用水指南 澳大利亚饮用水指南(1996版)综合了WHO、EEC和USEPA三大标准,包括微生物指标、不规则检测微生物项目指标、物理学指标、无机化学物质指标、有机消毒副产物指标、其它有机化合物指标、农药、饮用水中的放射性指标,总共248项,其中有些项目未列出指标值。该标准考虑项目全面,特别是微生物学项目分为细菌、原生动物、病毒和毒藻等几类,共有22项,农药也列出了多达121项。在确定指标值时,不仅考虑了所列项目可能对健康、设备管道的影响,还考虑到人们感官上的要求,分列了健康指标值和感官指标。 澳大利亚饮用水指南2004版对1996年版进行修订,包括指标111项,其中细菌性指标13项,原生动物4项,有毒藻类4项,病毒5项,化学性物质(含无机物、有机物、农药、放射性物质)85项,本指南增加了“饮用水水质管理框架”和一些污染物性状的情 ? 553 ? 2007年第14卷第5期 况说明[4]。 澳大利亚饮用水指南在各个州中不是强制性标准,各个州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纳部分或全部,然后经过州立法会确认为州的法规,才在当地进行执行。目前昆士兰等州均没有作为法规执行,但各水公司均根据指南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生产饮用水和管理工作。 5 日本饮水水质标准 511 日本《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发展 日本卫生部于1955年7月首次颁布了日本饮用水水质标准。之后于1957年、1959年对此标准进行了两次修改,于1985年颁布了包括微生物学指标、无机物及感官性项目等26个指标在内的饮用水水质国家标准,此标准一直沿用到1992年。在1985年到1992年期间内,颁布了几次临时标准。1992年10月,日本卫生部根据国际和国内的实际情况颁布了新的标准。1993年对其进行了大规模的修改,1998年又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铀和亚硝酸盐氮两个监测项目, 1999年再增加了苯达松、卡巴呋喃等四种除草剂和二恶英监测项目,2000年又重新修改了水质标准,主要增加了监视性项目,从1992年的26项增加到了35项。其中包括了两种与代替氯气消毒剂(二氧化氯、亚氯酸离子)有关的项目及4种农药等。 2004年发布的最新标准增加火山等地质因素影响的硼,增加了由于使用洗涤剂和化妆品导致的1,4-二氧杂环乙烷、非离子活性剂,工业污染物导致的铝,蓝藻导致(臭味)的土臭素和2-甲基异冰片等指标。 512 日本《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特点 日本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标准包括了46项水质标准项目,其中有29项是与健康关联项目, 17项则是自来水基本性状项目。除了标准项目以外,还设了13项以保证水的可饮用性为目的的快适项目,以及35项为掌握新化学物质的污染状况为目的的监视性项目[5]。 日本标准中,“与人体健康关联指标”为可能影响人体健康,为了确保自来水的安全性和信赖性而设立的标准项目;“管网水必须具备的基本性状指标”为自来水须具备的基本性状项目,从确保自来水的技能条件出发,人民生活上的基本需求和腐蚀性等设施管理上的要求出发而设定的项目。 “快适水质项目”是为了提供高质量的饮用水,设定了各项目的目标值,其实施则由各自来水公司自行判断决定,这主要是作为水质管理的目标,以求饮用水舒适爽口,其中的要求比水道法规定的水质标准高得多,如浊度,水质标准中管网水规定小于2NTU,快适性指标要求出厂水小于011NTU,给水栓处小于1NTU;“监视项目”指和指导值相比,现在的检出浓度非常低,但将来有可能会上升的趋势,从安全角度出发,要求全国范围内进行检测。又如耗氧量,水质标准规定小于10毫克/升,而快适性指标要求小于3毫克/升,而且快适水质项目中对嗅作了严格的量化要求-嗅阈值定为3TON。 6 俄罗斯饮水水质标准 俄罗斯的水质标准由卫生部制订,它独具特色,其标准值多数接近国际水平,部分指标值比WHO 要求的更高(如汞,WHO的指标值为01001mg/l,俄罗斯要求为010005mg/L)。现行标准于2001年发布,于2002年1月起实施,正文涵盖指标52项,其中微生物指标6项,综合性指标7项,无机指标22项,有机物指标3项,制水过程中限定指标8项,感官性状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 俄罗斯的饮水水质标准还有下列两个特点:一是标准内有内容丰富的附录,并且规定附录中内容必须遵守,附录有343个指标限值,包括阳离子17项,阴离子12项,有机物314项;二是标准根据各种物质的毒性对人体危害程度(毒性、蓄积性及远期效应)对微生物、放射、无机、有机等指标均界定为一级非常危险、二级为高危险、三级为危险、四级为轻微危险[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