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女性未婚生孩子会被开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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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实例。
我的直属上司,女性,今年42岁,八年前离异,具体原因不明,但传闻都不太好听。2018年十月,我们突然发现她竟然怀孕了。
可能我们都不是专业搞计生的人士,加上她平时也是高跟鞋、化妆之类的没有断,也可能是隐藏的太好,我们知道的时候已经孕相十足了,差不多五六个月了。
鉴于是她的私事,我们都没有过问,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不过私底下都会猜测是不是婚期将近。但直到孩子出生,也没有见到孩子的父亲,反而听说了她和她孩子父亲的一些不好传闻——原配离婚,继室却不是她。
后来,关于她的谣言整栋大楼里都在传,但是她依然是那个职务,孩子也慢慢长大,单位同事也偶尔八卦一下,可具体的实情我们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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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在以前与超生一样均视同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属于一票否决事项,一旦发生类似行为当年单位和个人均不允许评优评先,不得提拔晋升,影响可以说相当大,因此基于单位和个人考虑,以往发生此类行为一般都是从重从快处理,极有可能被开除处理。具体政策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略有差异,一切以当地实际为准。但被开除至少被行政撤职或降级的概率应该说是相当大的。
2015年计划生育放开二孩,特别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人口与计生部门被撤销,仅作为内设机构并入卫健委后,过去关于违反计生政策的各种严苛规定也逐步被废除或搁置。响应中央号召,各地相继调整了计生政策,不再对超生等行为像过去那样执行一刀切的“双开”。连超生都不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事业单位非婚生子更不可能被开除公职。
关于这点,至少有两点可以佐证:
第一,去年生效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经找不到任何关于计划生育的内容。这意味着计划生育已经不再作为硬性杠杆,用以处分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在内的公职人员。
第二,国家正在研究全面放开计划生育政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很多与计生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已经被废止或修订。其中比较代表性的,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已经按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修订人口与计生法中关于“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应予开除”的规定。此举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即便违反计生政策也将不再被开除,非婚生子自然在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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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负责干部工作10多年的老同志,我谈一谈个人观点:非婚生子,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与法律无关。放在职场上,以非婚生子的名义,开除女性,属于典型的职业性别歧视。
我是@职场取经阁,关于您的问题,我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规定,给予解答:非婚生子不会被开除,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经济收入和提拔晋升。
一、非婚生子的身边案例
先谈一谈我曾经的一名基层领导。
这名领导姓王,是副科级领导干部,其爱人也是我们系统内单位的一员,属于我们上一级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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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降级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肯定的,至于被开除,这还需要根据各地情形而定。
我一个熟人朋友是在卫计委担任领导,其老婆是某事业单位的人员,当时二孩政策还没落地,于是这两个人就想了一个办法:办理假离婚,然后再偷偷怀孕生小孩。
因为他们时不待人,也不知道这个政策究竟何时才下地,也希望以这种方式来打二孩出生的擦边球。
就在他们的计划顺利实施完成时,他老婆在医院生完小孩,还住在医院时,便有人实名举报了此情况,并被相关调查人员逮了个现形。
尽管我朋友将他们的婚姻情况向组织做了解释,但最后组织调查结果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从快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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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婚生子没有违法乱纪,不会被开除,但是遭人非议免不了。
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自己的圈子,女性非婚生子在行政事业单位这样比较严谨,保守的圈子里难免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更有甚者,也许会被别人认为是不检点的依据,会招来一些不必要的骚扰和麻烦。
女性非婚生子,如果没有伤害到别人,作为旁人,无话可说,但是必须要提醒这样的女性需要有强大的内心,还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独立性也要强,这样才能承担一个人抚养幼子的能力。
在做这个决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本来是两个人承担的抚养任务由一个人来承担,你是否有这个能力?
如果身处在行政事业单位这样环境,你是否又有坦然面对周围人非议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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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还是不要冒险,非婚生子是违生计划生育政策,而违反相关政策,尤其是这种可能影响到单位利益的政策,那就是在走钢丝线,很可能把自己给栽进去。
我看到有网友说,现在都在大力开放二胎政策,甚至未来会放开生育政策,不再限制大家的生育问题,但这毕竟只是一种倾向,开放生育的同时,大家也不能忽视,就在去年,还有几起因为超生而被开出巨额罚单的案件,虽然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有胜诉的可能性。
但至少说明,在行政机关看来,法律法规摆在那里,超生仍然是不被允许的事情,轻则罚款,重则开除,原有的文件未被撤销前,什么可能性都有,没必要因此而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