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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兄妹四人,但只有一个哥哥在赡养60多岁的母亲。...

日期:2023-4-8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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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权利。甚至有权利主张多分

注意,这里所谈到的“分”,不是指父母生前将财产分给子女——父母生前把财产给到子女,子女没有权利要求分、分多少——而是指继承父母的财产(遗产)。

如果父母百年,他们的财产发生继承。

  • 在父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子女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具有均等继承权。
  • 尽孝者多分,不尽孝者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条应该比较容易理解。继承人不区分性别,这一点虽然与很多地方的“老传统”相悖。但是,依法办事,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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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妹妹要求平分父母财产地步,这就是说父母已不在了,生前没有完成对财产赠与也未留下如何处置的遗嘱,父母遗产进行到法定继承程序。《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们中国和家庭对父母尽赡养义务有三种方式:(一)对父母在物质上给予了比较大的帮助。家庭作为一个消费的经济单位,对无经济收入或经济收入微薄的老年人应定期给钱做生活费用,给老人米面油煤和衣服等生活用品,这些都是对老年人在物质上尽赡养义务的形式;(二)在生活上给予了主要照料和帮助。尤其是年老体弱多病的老人给予妥善的扶助和照料,如买粮购物、洗衣做饭、收拾家务,这也是老年人得以安度晚年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三)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精神生活上给予抚慰。在做到前两个方面的同时,还要根据现实掌握的情况,子女与其配偶携孙辈经常与老人过周末,一同郊游一至二次,让孙辈子女与老人一同住几日,向老人说宽心话,解烦恼,使儿女的存在成为他们感情的寄托,在心理上取得平衡,免除孤独感。

以上述三种形式作为衡量兄妹谁“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标准,民法典的此类规定从社会意义来说,也是我国传统美德所公认的,于我国的现实国情也是相容的。哥哥不在老家赡养但在物质上提供量大,妹妹在父母跟前照料和慰籍出力较多,这是兄妹分工基本平衡,兄妹对继承父母遗产同等权利。哥哥对父母提供钱财少,又不常回来照料看望父母。父母生活保障和晚年照料陪伴均以妹妹为主。哥哥寻父母财产应该是少分或不分。

男女都一样,这个一样是赡养义务和继承权利都一样,“嫁出去”和“娶进来”不是决定因素。看是否共同生活还要看是否尽到义务。继承父母遗产应得的份额多少以尽到的赡养义务大小做为考评。当然,凡事也不可斤斤计较,板上钉钉,父母已逝活着的人路还远,兄妹亲情也不应该让钱财轻易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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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你父母高兴全给你,他也不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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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财产怎么分配,父母健在听父母的就好了。给父母尽孝是儿女的本分,不愚孝不被道德绑架,做到你觉得尽心尽力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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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封建思想对于普通老百姓的“毒害”真的是不浅,这都已经2021年了,居然还有人认为父母遗产应该由儿子继承,和女儿无关。

先回答这个问题:就算哥哥在老家也赡养父母,作为妹妹也有权利和他平分父母遗产,前提是父母没留遗嘱。

【法定继承,儿、女的继承权相同】

目前我国的继承方式有两种:1.遗嘱继承;2.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

原因在于遗产的处置要尊重被继承人(过世方)的真实意思表达,而“遗嘱”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遗产处理方式的意思表达,所以遗嘱继承是要先于法定继承进行的。

遗嘱继承的前提是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协议,其中遗嘱是写给法定继承人的;遗赠协议是写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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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健在的财产由父母自己决定给谁这是父母的权利,如果父母死后的财产则是父母的遗产,女儿也是这财产的继承人,有权分得遗产!作为儿女都必须要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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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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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哥哥不在,是你主要照顾,那不但应该分,还应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