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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户流程详细步骤是什么?

日期:2023-4-8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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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相比,价格较低。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需要办理过户,首先应满足的条件是该安置房已具备房产证。在具备房产证的前提下,安置房办理过户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与一般商品房交易过户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大致相同。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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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手续及流程:

一、安置房过户费用:

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