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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500字_500字读后感

日期:2023-7-210 次浏览

【第1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这句话使我懂得了要多读书,这样写起文章来就如行云流水了。我觉得不光要博览群书,还要读好书。前段时间,我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曾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心里一直有股暖暖的感动,脑海中留下了许多思考,让我久久陶醉其中,不能忘怀。

这本书的主要讲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它因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得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还受到一只亨利猫和一只塔克鼠的帮助,它们成了好朋友。柴斯特最会拉小提琴,而且演奏的非常好听,成了著名的演奏家,可是在成名后,柴斯特却想回到以前乡下过自己快乐自由的生活,所以,就在夜晚时,它又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

书里描写的几个主人公,我都非常喜欢,如调皮善良的塔克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蟋蟀柴斯特,因为它非常厉害,能拉出美妙的乐曲,连意大利民谣都能演奏出来!它不但在拉琴方面技艺高超,还勇于担当!有一次,柴斯特因为梦游吃掉了一张二美元的纸币,这在白利尼夫妇以及玛利欧家中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柴斯特为了还债,就与塔克商量,塔克想出了许多馊主意:1.逃到加利福尼亚州去。2.把剩下的一半也吃了,毁尸灭迹。3.嫁祸给打扫车站的清洁工,把半张钱放在他的洗手间里就有他的偷钱证据了。4.把所有的东西弄乱,别人就以为小偷来过。可是柴斯特都不同意,它不想把责任推脱给别人。最后,被玛利欧妈妈一顿痛骂。但在我眼中,他是一只敢作敢当的小蟋蟀,勇于承认、面对自己的错误!也正是他的种种这些优秀的品质,才赢得好朋友之间真诚的、令人感动的友谊。

读完了这本书,掩卷深思,我深深被蟋蟀、老鼠和猫之间的友谊感动了!书中的它们,遇到困难时,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共同想办法战胜困难!尤其看到柴斯特在功成名就之时,毅然放弃名利决定返回家乡,让我突然明白:如果一个人不追求快乐,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那会有什么意义呢?

总之,这本书带给我许多快乐,许多感动,许多思考…… 它将永远是我的最爱!

【第2篇】

曾经有这么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被人们从康涅狄格州乡下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它进入了玛利欧一家的生活,认识了忠诚的老鼠塔克与憨厚的猫咪亨利,它们之间的精彩故事就从这儿拉开了帷幕。

可以这么说,蟋蟀柴斯特天生注定就是一位与众不同的音乐家。它的翅膀是它的乐器,会发出“娑娑娑”的声音。那声音美妙动听,注定了它一生的辉煌,可出名并非它所愿,属于偶然的一次机会,它内心渴望的却是像金子一样宝贵的自由。

读了这篇文章,我第一个感觉就是,自由多么可贵啊!在所有儿童的心目中,肯定也在盼望有一片自由的天空。每天被锁在家里做作业,是不是跟柴斯特的命运有点相似呢?不过,柴斯特还有它的两位知心朋友,而我们除了作业还是作业,向谁诉苦呢?还不是我们自己。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们还怎样打开自己心中的那一扇天窗呢?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充当的都是啦啦队员的角色,为孩子报这个特长班、那个兴趣小组的,甚至有时完全不考虑孩子的感受。其实,父母应该充当的是朋友这个平等的角色,与孩子一起快乐、一起成长、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成为孩子生活中的益友、学习上的良师,尽可能多地鼓励和帮助我们,而不是每天向孩子们抱怨这个不对、那个不好,结果弄得谁也不高兴。

给我们一片自由的空间,我们就能开开心心地干自己想干的事,学自己想学的学习本领,哪怕辛苦,我们也乐意。记得去年暑假,我就好好地做了一回我自己。当我第一次从爸爸的电脑上查到我所需要的学习资料时,内心是那么的欣喜若狂;当我坐在电子琴前,熟练地弹完《同一首歌》,看到爸爸露出欣喜笑容的时候,我就会故意倒在爸爸的怀里,让他帮我揉揉“发酸”的手指;当我学会了一个新成语,有时哪怕是一个英语单词,我都会感到无比的高兴和自豪,一见到爸爸妈妈,都会直嚷着告诉他们:“我又学会了……”

学习是辛苦的,学习也是快乐的。愿我们在自由成长的天空下,多一份快乐和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