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700字_读后感
书是石,敲出星星之火;书是火,点燃熄灭的灯;书是灯,照亮前方的路;书是路,引我走向黎明。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可少的是书的陪伴,只有书能给我更多的知识,也只有书能给我更多的乐 趣!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主要的是一个有关于蟋蟀和老鼠之间友谊的故事,和一个有关各种生命之间爱和关怀的。小说里说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原,可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带有市侩的塔克老鼠和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这个故事也深深打动了我,印象深刻。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友情是世界上不可缺少的东西。使我 对友情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友情足以温暖整个世界,也是因为友情世界才会变的真实。更加的美好。以前我总以为这些很微不足道,很渺小,但是现在我明白是我理解错了,这对我有了新的认识,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是不能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的善意。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比不可少的东西,它会带给你无穷的益处。但我如果没有读这本书,那我是体会不到的,也想像不到。所以我要做个可以温暖别人的人。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蟋蟀柴斯特,因为它在书中说一句话,使我难以忘记,和非常喜欢,那就是它说,自己做错事自己承担。这是我学习到的。
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友谊的可贵,在我的身边,在学校充满欢乐的操场上,在教室里,同学们你帮助我,我帮助你,使我们都会感到友情无处不在,在生活中,我也应该多去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多一份爱心,让世界充满爱!